原标题:老虎伤人不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延庆区政府昨天发布“7·23”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致游客1死1伤事故调查结果。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专家组意见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了事发经过,分析了事件原因,最终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本次事件中被虎咬伤的女子赵某,目前已出院。

现场还原

26秒钟之间 悲剧发生了

调查还原了当时的事发经过。7月23日14时许,女子赵某驾车,载着其夫刘某、其母周某和两周岁的儿子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览。刘某购票后,检票人员口头告知赵某一家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注意事项,并发放告知单,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

据赵某、刘某陈述,行车游览至可下车参观的野性天地游览园时,改为刘某驾驶。14时56分,该车与另外两辆自驾游车先后从入口进入东北虎园。“在15时00分07秒到33秒的这26秒钟之间,悲剧发生了。”

相关负责人介绍,刘某将车停在距东北虎园西北门出口19米左右柏油路中间,赵某突然从副驾驶位置下车,向车头前方绕行。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警示喊话要求其上车。随后,赵某绕到主驾驶车门外,并侧身向车尾方向张望。

此时,位于轿车西侧约13米平台上的第一只虎窜至赵某身后,咬住其背部,并拖回该平台,该平台的另一只虎撕咬赵某面部右侧。刘某下车,向前追赶几步又返回。

15时00分32秒,周某打开左后车门与刘某追至该平台坡下。

15时00分33秒,巡逻车拉响警报冲上柏油路,对虎进行驱赶,同时用对讲机呼叫支援。周某上至该平台,用右手拍击虎,被该平台上的一只虎咬到背部右侧。此时,距该平台西南侧约8米的第三只虎冲过来咬住周某左枕部并甩头,周某停止挣扎。

15时01分14秒,另一辆巡逻车赶到现场共同驱虎。按照《猛兽区巡逻车司机安全职责》及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咬女子的丈夫刘某被工作人员责令驾车驶离事发现场。随后,相邻园区的4辆巡逻车陆续赶到支援,并引导游览车辆驶离东北虎园。随后,东北虎舍饲养员与巡逻车配合将虎舍天井内的7只虎收回虎舍铁笼,然后将3只虎从事发地驱至虎舍天井,并收入虎舍铁笼。

期间,一辆白色金杯车载着救援人员赶至东北虎园区内。救援人员下车施救,未发现周某有呼吸和脉搏;发现赵某面部撕裂,伴有呼喊。救援人员于15时17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正在执行任务的120车辆距事发现场较远,为争取抢救时间,救援人员迅速将赵某和周某抬入金杯车内驶离东北虎园,随后送至延庆医院进行抢救。

经延庆医院初步检查,周某已无生命体征,左枕部有长15厘米的斜行皮裂伤,关节离断,右颈部有5厘米斜行皮裂伤,右肘部有3厘米外侧皮裂伤。赵某有右颌面部开放损伤、全身多发软组织裂伤、多发骨折等伤,后转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做进一步治疗,目前已经出院。

调查结论

动物园无责 但应强化防护

调查组认为,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另一方面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而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因此,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同时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日常管理中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完善应急演练相关档案资料,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将督促整改。此外,调查组建议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参照国内其他野生动物园建设的做法,配备先进装备,进一步提高安全防护措施。

本报记者 叶晓彦 J224

(原标题:老虎伤人不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