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健源、周文吉)记者昨日获悉,市住建管理局对《佛山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公示。《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佛山商品住房新增建设总面积约5362万平方米,折合48.31万套。根据目标,在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在住房发展政策措施方面,《规划》提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此外,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唯一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财政补助。

机遇:

佛山住房市场辐射更广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佛山五区已登记所有权的住宅共计2126411套,建筑总面积26251.80万平方米,平均每套住宅123.5平方米;按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735.06万人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71平方米,已超过住建部关于小康社会居住标准“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面积在100~120平方米”的目标水平。

根据《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十三五”时期,佛山将建立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形成网络型、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全面实现广佛肇区域一体化,率先实现现代化。随着广佛同城化进程加快,佛山住房市场的辐射范围将更为广泛,尤其是对承接广佛交界的广州市场外溢效应将大大增强。

挑战:

配套建设滞后影响去库存

《规划》指出,2011年以来佛山常住人口增速大幅回落,仅为0.4%~0.5%;同期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人口集聚效应有所减弱。总人口增速明显回落,尤其是就业人口所占比重的下滑,预示着社会对传统住房的总体需求将趋于减少。

目前来看,部分新城、新区的公交路网、轨道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直接导致了住宅小区入住率偏低,商业气息不浓,商用物业销售或招商不理想等现象。而当前佛山房地产库存也主要集中在新城新区,其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将很大程度上左右去库存进度。

目标: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

《规划》提出了佛山住房建设的总量目标。“十三五”期间,佛山商品住房新增建设总面积约5362万平方米,折合48.31 万套。

居住水平目标提出,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城镇住房成套率≥95%,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利好举措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或至7折

《规划》提出,将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三水、高明区可进一步加大对外地购房者的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或者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贯彻落实公积金省内异地互认,加强与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支持非本地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简化非本市户籍人员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手续。

《规划》还提出,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唯一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