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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红

2016年以来,各地政府纷纷发布《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之类的出租车互联网改革指导意见,表示要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动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高运营效率,方便乘客约车。加快出台规范网络约租车政策,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等新型业态。互联网技术在日常出行中的普及应用,必将给现代城市带来出行模式上的变革。无论是从外国的经验还是中国的现实出发,出租车改革敞开胸怀拥抱互联网+,推进两者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出租车改革的一大趋势,势在必行。

自2014年7月以来,一些互联网企业陆续推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俗称“专车”),对于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如发展定位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接入非营运车辆、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部分企业通过补贴等抢占市场,接入非营运小客车从事运输活动,冲击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及社会稳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亟待规范。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10月份,为了回应各方关切,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改革的意见稿,引起各方高度关注。意见提出,要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产生的新型跨界服务模式,二者如何实现融合发展还需要政府、网络约车企业和司机共同努力。对于政府来说,一是要坚持鼓励创新。鼓励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客运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出租汽车服务创新,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二是要坚持法治精神,建立互联网“专车”法规制度约束,加快出租车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要需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发展。

对于网络约车企业和司机来说,一是要保证服务质量,只有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在保证接入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性、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实行明码标价、向乘客提供发票等方面有所表现。2016年3月16日,合并后的滴滴快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这是业内首个行业标准,其他约车企业也要以此为鉴,加快推出行业自律规范。二是出租车司机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诚信经营,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国家安全信息、不得恶意拒载乘客,用司机自身的素质提升推动整个行业素质的提高。

“专车”这个横空出世的新事物,引发了出租行业新的业态创新,为解决陷入恶性循环的城市交通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满足了日渐高端化、差异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对此,政府、约车企业和司机应坚持与时俱进的态度,各自发力,才能从广度和深度上实现出租车改革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