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昭公娶于吴
《论语·述而》:“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鲁国开国始祖是周公姬旦,他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个儿子,周初分封时,他亲自受封于东南淮夷地区,后来因为需要“相王室,以尹天下”,故命长子伯禽先行前往,“因商奄之民”,在“少皞之虚”建立鲁国。
《左传·定公四年》。吴国开国始祖是泰伯。泰伯本姓姬,是周太王古公覃父的长子。古公覃父生有三个儿子:长子泰伯、次子仲雍和少子季历。季历的儿子是姬昌,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姬昌生有圣瑞,古公覃父贤之,泰伯和仲雍为了氏族联盟发展大计,决定让位于季历,进而成就姬昌一统天下的大业,于是两人托言去吴地采药,告别亲人,远走他乡,披发文身,建立吴国。
武王完成克殷大业后,封其后人为伯,列为诸侯,所以司马迁作《史记》时将《吴太伯世家》列为第一。
从历史渊源来说,鲁国和吴国同宗同族,都是周族姬姓,按照春秋礼制规定,同族同姓之间是不可以通婚的,列国诸侯也不可以娶同姓之女,“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左传·昭公元年》载郑子产语)。所以鲁国自立国之后,国君都是与异族异姓的诸侯公室通婚的,“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自桓以下娶于齐”(《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鲁昭公娶于吴国公室之女为夫人,鲁、吴同为姬姓,显然违反了“男女辨姓”的礼制规定。为了避讳男女同姓,昭公夫人没有按照当时的礼俗称“吴姬”,而是取其字称“吴孟子”。
《左传》等书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记载了时人对此事的态度。《左传·哀公十二年》: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孔子与吊,适季氏。季氏不,放绖而拜。
《春秋谷梁传·哀公十二年》表述得更加直接: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取(娶)同姓也。
《礼记·坊记》则是假借孔子之口对此事作出评述:子云:取妻不同姓,以厚别也,故卖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防)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
可见,“鲁昭公娶于吴”之事在当时影响很大,人们议论纷纷,普遍表示反对。吴孟子去世后,鲁国执政国卿季平子主持葬礼,故意不行君夫人之礼,孔子心知肚明,但是他并没有对季平子提出批评,而是默认了他的这种做法。
孔子素以大力倡导“克己复礼”理念而闻名,但是鲁昭公违礼娶于吴,他没有出面表示反对,季平子违礼葬吴孟子,他也没有出面进行干预,为此陈司败对他提出质疑。
“陈司败”不是人名,而是国名加官名,即陈国任司败(司寇)之职的人。此人不知过往与孔子有何过节,他对孔子似乎不太友善,故意提出“昭公知礼乎”问题来刁难孔子,陷孔子于两难境地。孔子明知“鲁昭公娶于吴”是违礼行为,但是臣为君讳、子为父隐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所以他只能违心地说“知礼”。
陈司败见孔子中了圈套,又神秘兮兮地对孔子弟子巫马期说:“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他明摆着是要看孔子出洋相,孔子倒也不与他计较,大度地说:“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鲁昭公娶于吴”这件事情,从表面看是知礼不知礼问题,实质上反映的是鲁国深层次的政治斗争问题。鲁昭公初立之时,国内军政事务完全由季氏把持,他基本无法插手,所以只好往来于诸侯国之间朝会礼聘,干的都是虚以应付的事情。
到了执政后期,鲁昭公与“三桓”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加激烈,他已完全被排斥到政权体系之外,因此他想通过政治联姻的方式,借助吴国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与“三桓”势力相抗衡。关于这一点,孔子心里也许明白,但是他又不能明说,所以总是表现得态度暧昧。面对陈司败的刁难,他虚与委蛇,宽容大度,显示出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君子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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