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高考统考科目将从6科减至3科

据新华社电(记者王凯蕾)记者9月7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高考统考科目将从6科减少到3科。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按照文件规定,2021年,广东高考统一考试科目将从6科减少到3科。高考生在统一考试中,考语、数、外。并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三门,在高中三年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与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合成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成绩依据。

文件称,高中学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的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文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习高中课程学业情况,其成绩可作为学生高中毕业的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其成绩是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重要组成部分,将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不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为合格性考试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是等级性考试科目。

文件规定,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参加等级性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有关专家称,学考制度建立后,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分散在高中3年期间进行,学生学业负担和备考压力会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