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9月6至9日出席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19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第19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和第11届东亚峰会,并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

“国之交在民相亲,民相亲在网相连”。近年来,网络正成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合作的新增长点,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呼唤并在客观上刺激着各方必须加强在互联网领域的合作,而合作的首要目标就是要确保互联网的安全性。李克强总理在此次出访活动的多次讲话中,重申了中国与东盟加强安全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在网络安全方面,倡导各方更应该加强对话交流,完善相关机制建设,深化网络安全治理合作。

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东盟网络安全合作治理亮点颇多,成果丰盛。各方达成了多项共识,推出了一系列规划、宣言和行动计划,呈现出互联网合作治理的“中国-东盟”特色。2009年,中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东盟电信监管理事会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合作框架》;2013年,我国首次举办东盟地区论坛网络安全研讨会,在此之前,该论坛先后通过《关于合作打击网络攻击和恐怖分子滥用网络空间的声明》和《关于合作确保网络安全的部长声明》;2014年,网络信息安全首次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议题;2015年1月,第九次中国-东盟电信部长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中国-东盟信息通信合作项目,支持中方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国-东盟计算机应急响应组织合作机制的倡议;2015年9月13日,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在广西南宁开幕,论坛以“互联网+海上丝绸之路——合作·互利·共赢”为主题,中方提出将与东盟建立网络安全共同响应机制。可以说,在共同协作和努力下,双方在打造互惠互利的基础建设平台、技术合作平台、经贸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和人文交流平台上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网络安全的地区合作治理中,相比于欧盟和非盟,“中国-东盟”网络安全合作治理的特色在于:域内国家网络发展理念相近,各方都强调网络空间既要互联互通,更要充分尊重成员国的互联网主权,要开展网络安全合作,但仍然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它将网络安全更多地视为网络犯罪问题,并将网络恐怖主义归为网络犯罪;强调在开展网络安全合作时要尊重各方历史文化、经济发展以及宗教等方面的多样性,要在相互尊重和包容的基础上推进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吸收借鉴的原则,并始终坚持以积极的姿态同周边国家开展网络安全对话等等。

事实上,中国-东盟地区的网络安全合作治理近年来备受瞩目,这一方面缘于“中国-东盟”日益强劲的互联网需求潜力,另一方面则是该地区特殊的地缘政治条件日益成为域外大国借助互联网施加影响力的角力场。日益蓬勃的互联网发展需求以及严峻的互联网安全形势和挑战倒逼着该地区在网络安全治理上迈出了合作治理的“地区步伐”,并逐渐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东盟”特色的互联网安全合作治理之道,并为全球互联网安全合作治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可借鉴模式,具有全球示范意义。

中国和东盟国家刚刚走过成果丰硕的“黄金十年”,又迎来前景光明的“钻石十年”。展望未来,站在新历史起点上的“中国-东盟”合作要开启合作与发展的新篇章,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深化互联网领域的合作,使其成为彼此网络安全的战略大后方,并最终落实到实现“中国-东盟”网络安全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