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盘龙区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近年来,昆明盘龙区教育局稳步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保证城镇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了解,2015年,盘龙区共向59069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助资金6166.755万元。

2016年4月,盘龙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办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教育、财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学生资助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创新举措,努力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助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有效杜绝了工作中违章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组织、指导各学校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网站、粘贴宣传画等有效途径,努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惠民政策,使学生和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和条件,增强了资助工作的社会透明度,确保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及有序运行,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助学氛围,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学生资助工作从“经济助人”向“资助育人”转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达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6年,盘龙区将着力完成好以下几项学生资助工作,一是建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就学问题。2016年春季,全区通过审核的贫困幼儿为1778人,预计下拨资金26.67万元。二是落实义务教育补助政策,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按照全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半寄宿及走读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三是抓实中等教育阶段资助,维护经济贫困学生权利:首先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家庭经济贫困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资助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四是加强普通高校学生补助及贷款,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黄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