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解丨山西省委原常委陈川平受审 被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超9亿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江苏徐州市中院的消息显示,9月27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记者注意到,陈川平被控受贿91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超人民币9亿元。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川平利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生产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万元。

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陈川平在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擅自决定并直接指挥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进行大量期货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折合人民币9.0714983612亿元。依法应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陈川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蒋洁敏、王永春等人均涉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今天上午,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玉春案在珠海市中院当庭宣判,陶玉春被判23年,处罚750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陶玉春被控的“四宗罪”中,也包括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今年9月12日下午,陶玉春案在珠海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005年底,陶玉春参与了深圳石油公司关于增资海南中油深海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深海养殖项目的董事会决策,并从2006年至2010年参与制定、执行了对该养殖项目借款、进行资产重组以及赔偿合作方损失等重大经营决策,上述事项均未报请上级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该项目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大幅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约1.99亿元。

记者梳理发现,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的罪名中都有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编辑:汤旸 王晓琳

(原标题:政解丨山西省委原常委陈川平受审 被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超9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