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四中院首例林权“民告官”案开审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因不服政府对林权的确认,北京市平谷区一村民将平谷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10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这是四中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林权确认的行政案件。

原告诉称,其原是平谷县熊儿寨乡南树林村村民,1983年取得原平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果树长期使用证》。2002年原告得知政府要对原权属证明进行换证工作,但到昌平区林业局未能办理成功。此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得知被告将南树林村全部林地确权给昌平区王辛庄乡王辛庄村。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被告平谷区人民政府辩称,原告与被诉确权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且原告所持《林权证》《果树长期使用证》已经失效。此外,还认为原告起诉已经超过法定期限。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