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专员办注重四项结合 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新疆专员办在对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监督检查中,结合专员办工作转型,统筹安排,方法得当,注重四项结合使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财政部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文件下发以后,新疆专员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在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跨境检查、举报案件核查等多项任务集中部署实施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合理部署,以财政部领导“专项检查要精简、精准,针对性更强”为检查工作指导思想,要求检查组成员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不辱监督使命,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检查职责。与此同时,检查组及时与牵头办加强沟通,强化看齐意识,注重学习交流,提升检查工作质量;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在了解其发展历程、目前现状、总分所一体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有的放矢,提高检查工作成效。

二是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对被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内部治理,以及自身财务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针对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将其列入到日常监管的关注范围。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对具体审计项目调阅底稿、审阅报告,揭示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问题、完善事务所制度的方法,使专项检查调查与日常监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通过专项检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监督关口前移,不断调整和完善日常监管工作的重心,提高日常监管工作成效。

三是检查工作与“两学一做”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遵守财政部和专员办的检查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按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落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把“讲规矩、有纪律”的理念运用到实际财政监管业务工作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工作中时刻不忘自身责任,对被监管单位坚持监督、管理、服务三位一体,转变思路。检查中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认真倾听基层会计师事务所的需求以及在经营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财务会计改革涉及的难点和容易出现偏差的事项,给予政策方面的宣传和支持,将“学”和“做”切实落到实处。

四是分析问题成因与提出建议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检查组深入分析内部成因,主要是:总所推动总分所一体化管理的措施不力,分所主动参与的动力不足;审计质量复核把控不严,多级复核程序流于形式;分所审计人员执业胜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审计质量不高等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建议被查单位充实审计复核人员力量,提升审计三级复核质量,强化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各级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审计业务质量。

(原标题:新疆专员办注重四项结合 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