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为农村留守儿童“遮风挡雨”

本报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南昌有了呵护花朵健康成长的好政策。11月14日,记者了解到,该市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未满16周岁儿童不得脱离监护独居;留守儿童辍学要劝返复学;城镇就业居住时间长和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实现能落则落、应落尽落。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众多农村儿童因父母外出务工成为留守儿童,因无人监护误入歧途。为此,南昌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落实监护人并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每个社区、村(居)委会要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保护工作人员,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失学;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政府购买专业托管服务

南昌市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据介绍,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的,依法立案侦查。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要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让更多农民工子女享城市待遇

据了解,南昌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制定更加积极、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着力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时间长和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实现能落则落、应落尽落,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随父母进城上学、生活,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子女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据了解,南昌坚持以转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和落实外来务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此外,在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同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乡村经济,实施创业回归工程,促进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原标题:南昌为农村留守儿童“遮风挡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