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小助手 近期网上一则“人民银行征信新政”的消息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广泛转载。征信小助手看了一下,又是假消息! 1、征信系统不是“黑名单” 信用报告客观记录您的信用历史,既有您按时还款的信息,也有逾期信息,不是“黑名单”! 征信中心对商业银行报送数据进行客观匹配整合后,更新到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做任何评价。 2、“信用不良”不等于“失信被执行”! 受到“限制”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受到的限制包括:限乘坐飞机、高铁,限住较高星级宾馆,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不是征信系统中有了不良记录的人! 3、不良记录保存期限还是“5年”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4、个人征信数据“T+1”是啥意思? 是征信系统的一种信贷信息采集方式,支持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生变化之日(即T日)起次日(T+1日)报送数据,2011年就上线了。 5、逾期超过1天就算“不良”吗? 《征信业管理条例》定义的“不良信息”很严格,只要违约就算“不良”。 信用卡逾期多少天会构成违约、构成不良记录,由商业银行界定,各家银行规定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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