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次通过三部护河条例河南加快立法“护水”进程

新华社郑州11月2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李亚楠)《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日前结束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接连审议通过了三部护河条例。同时,明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中,河流、湖泊、水库等依旧是立法保护的热点,这标志着河南将更加重视对水污染的治理,立法“护水”进程正不断加快。

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三部法律的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不尽相同,但均折射出河南对河流保护的力度正在加大。

记者采访获悉,《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审议通过,标志着河南成为继山东之后,第二个给“母亲河”立法的省份。《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规定,禁止将黄河滩区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商业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工厂、企业成片开发区;禁止围垦河道,禁止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同样,《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也对如何保护马颊河提出了诸多的条款,包括禁止向马颊河保护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禁止在马颊河保护重点区域建设养殖场、倾倒各类垃圾等。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认为,这将为根本改变马颊河环境治理给予法律保障,并在推进濮阳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虽然保护的并非自然河流,《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一样力度不小。“尽管省里出台有相关规定,但有些内容还不够明确。”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说,现实中,管理部门面临着在红旗渠中倾倒垃圾,以及在红旗渠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取土等行为,缺乏强制措施。这次,条例对上述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此前,河南省已经通过了《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护水”法规。随着河南省15个省辖市新获立法权,保护“山水”的地方性法规,将由具备立法权的设区市来承担。

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河南将会有一批保护水的地方性法规提上议事日程,开封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三门峡关于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相关条例、驻马店市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都在立法计划中,河南立法“护水”的进程将不断加快。

(原标题:一次通过三部护河条例河南加快立法“护水”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