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找丈夫“教训”对方结果酿成命案

(原标题:找丈夫“教训”对方结果酿成命案)

商报讯(记者 左春林) 家住贵阳的镇宁籍女子王某为摆脱情人蒲某威胁,于去年11月,与丈夫伍某谋划“教训”蒲某,结果伍某持刀将蒲某杀害。11月2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王某与伍某系同乡,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在贵阳打工时,王某认识了同单位的蒲某,并于2013年4月,在蒲某的介绍下瞒着伍某丢下孩子悄悄前往浙江打工。谁知,到浙江后蒲某扣下王某的银行卡、身份证,强迫与她同居,并以王某的孩子作威胁,不准她离开。

去年11月,王某突然回到贵阳找到伍某,提出要伍某帮她狠狠教训教训蒲某。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伍某在公安机关的五次讯问笔录,笔录中伍某交代,王某在事发前几次恳求他帮忙教训蒲某,经不住王某的苦苦哀求,加上其联想到自己的家庭被蒲某弄得支离破碎,才决定出手教训蒲某。

经王某打听,很快查到了蒲某在贵阳的上班地点和下班时间。去年11月26日20时30分许,伍、王二人到蒲某单位门口蹲守,待蒲某出现后,由伍某手持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尖刀,将蒲某刺倒在血泊中

案发后,伍、王二人乘出租车逃走,蒲某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次日,伍、王二人被南明警方抓获。

庭审中,伍某突然翻供,辩称杀人是自己一人的主意,是自己威逼王某说出蒲某的上班地点。王某也翻供说,自己并不知道伍某要杀人,只是要伍某去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认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伍某刑事责任,王某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护律师则认为,王某和伍某主观上是“教训”一下蒲某,并拿回被蒲某扣留的王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没有明确表示必须索要被害人性命的主观故意,建议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