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渎局长说|办案中,我们让涉案人签完了一个企业合同

2014年,我在担任反渎局长时,与安阳市检察院联合办理一起企业骗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奖励资金的渎职犯罪案件。要想尽快查明此案,某企业老板李某的证言成了关键。依法传唤李某后,他采取避重就轻、软磨硬泡的办法应对办案人员的讯问。办案人员给他谈法律,他表情非常认真,给他讲道理,他不住点头称是。但是一接触案件事实,要么三缄其口,要么只叙述自己创业的艰辛,就是不交代他如何骗取国家奖励资金事实。

经过侦查,我们了解到李某的另一个企业涉及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因为无法还本付息,李某被迫东躲西藏。在躲藏的同时,也不断地想办法挣钱,希望能将集资群众的本钱还上,所以当有集资群众到单位门口聚集要求释放李某的时候,我们认为,必须让李某明白:他违法犯罪必须承担责任,但检察机关办案并不是针对他的企业,只要他讲出实情,予以配合,不会影响他的企业经营。办案人员将这个情况告诉李某后,他虽然点头,但仍然不讲实情。

这时,李某企业的一位副总来到检察院,要求和李某通话汇报请示企业经营情况。我们同意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让李某多次和副总通话。李某既了解了企业经营情况,也对企业的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虽然李某感谢检察机关对企业的照顾,但是他仍然不肯开口讲案件实情。面对此情况,办案人员认为应该再加一把火,进一步地“感动”李某,让他自己主动讲出案情。

不久,那位副总又来到检察院,要求再次与李某通话。原来李某被抓之前,一直在和外地一家企业商谈合作一个生产电动汽车的高科技项目。为了这个项目,李某没有少费心血,现在已经到签合同的时候了,但是对方提出,只和李某本人签合同。办案人员向李某核实了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后,安排李某和对方见面,帮助企业签下这个合同。办案人员特地安排了一个人性化的场合,让李某像平时一样和对方人员面对面商谈合同细节、关键问题,顺利地签完合同。在李某从电话中得知对方准备投资上项目后,他主动提出要见办案人员。讯问中,办案人员向他承诺:不会从企业扣划一分钱,企业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李某最终被感动,全面交代了自己通过向有关公职人员行贿骗取国家财政奖励资金600余万元的事实。

最后,该案中的5名渎职官员均被判处实刑,其中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今,案件虽已办结,当我们把李某送入看守所后,他向我们致谢的情景仍不时浮于脑海。当我们倡导谦抑、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时,融入一些温情,唤醒一些感动,那么,无论是对案件的规范办理,还是保障嫌疑人的权益,都是一种有益的推动。

(陈海波/口述 苏清涛 陈海军/整理)

(陈海波系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原反渎局长,现任反贪局长)

(原标题:反渎局长说|办案中,我们让涉案人签完了一个企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