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遇上“离岸业主”如何防风险?

所谓“离岸业主”是指业主不常居广州的外地业主,在祈福新村等楼盘,早期组团高峰期超过五成业主是香港人,而在广州未限外的时期,全国各地都有不少人在广州买下房,有的结束生意返回老家,但房子仍在出租。碰上这类业主放盘是不是交易特别麻烦?“离岸业主”不在广州居住,不熟悉行情,是不是特别容易砍价?该如何防范风险?最近,读者张女士就遇上麻烦事,与她交易的外地业主迟迟不肯回来签约,已提前还贷却又说未涂销抵押登记,她让中介去查册才发现这个房屋已背有两项法院查封禁令,张女士吓出一身冷汗。对此,有专家表示,查册是确认产权情况的第一步,与“离岸业主”交易最好做资金托管,确保交易按合同履行才进行付款。

“离岸业主”不反价还降价原来房屋被查封

张女士前段时间看中新港西路某电梯单位,100平方米出头的三房单位,业主开价才是250万元。她到单位看了一下,该楼盘虽然楼龄有点老,但房屋还算新净,而且单价不到2.5万元/m2。后来张女士通过中介议价,远在福建的业主居然下调价格,让价5万元,最终说定以245万元成交,甚至连张女士提出的公积金贷款付款也满口答应下来。

业主在谈价阶段一直在福建,张女士希望业主尽快回来办理签约手续。这时候业主才表示,房屋已提前还贷,但因自己没回来广州,涂销抵押登记一直没有做,他希望张女士与他先签约,他回来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张女士同时进行按揭申请。由于业主对产权情况支支吾吾,张女士有点不放心,不答应提前签约。后来中介在张女士几次催促之下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查册,一查发现该房屋原来已有两个法院查封命令,并非属于房贷未还清的抵押登记。

专家支招:查册是“照妖镜”资金需做托管

一位中介人士分析个案后表示,如果业主在按揭中,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的确可以签约买卖。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一般都是采取业主赎契再交易的情况,业主在未还清贷款时与买家签约,同步进行提前还贷,买家获得业主配合向贷款银行提出按揭申请。在同贷书下发后,如果业主在约定时间前办完提前赎契,买卖双方即可进行递件过户。因此,业主未还清贷款不影响新买家获得银行的同贷书,但交易的重点在于业主必须赎契成功。

在二手房赎契并进行买卖交易中,最大的风险在于买家提前支付首期,作为业主赎契的资金,这个过程必须严格进行监控,以免业主挪用资金或者赎契后不履行交易。买卖双方可商议引入第三方赎契担保,不需要买家提前支付首期,但担保收费的分摊要事先谈好。从张女士遇到的案例看,业主催促买家签约,目的有可能是希望尽快获得张女士的定金或者首期。无论业主的物业是在银行抵押还是抵押给个人或者有法院查封命令,只要张女士前去查册,这些抵押或查封记录都会清楚显示在查册表上,业主无从抵赖或者隐瞒。在张女士的交易个案中,中介也涉嫌未进行尽职调查,只希望尽快成交而催促双方签约,对业主的产权情况毫不知情。

房卫士按揭郑大源分析认为,张女士除了通过查册来了解拟交易房屋的产权情况外,在交易时也可通过资金托管来确保资金安全。在签约时,约定拿到出新证的回执才支付首期款,尾款为公积金贷款,也是在新证入押后才通过银行放款,银行放款也相当于资金托管。如果房屋有法院查封而不能交易,超出资金托管约定的交易时间且不符合交易履行的条件,首期款不会支付给业主方。

中介视角:并非所有“离岸业主”都不靠谱

祈福新村是广州市内离岸业主较多的楼盘。链家满堂红祈福分店店长陈伙荣告诉记者,1993年收楼的A、B、C区香港业主占比高达五成以上,而2007年和2008年出售倚湖湾也有三成左右。多年过去了,香港业主陆续售出物业,目前占比在20%左右。

陈伙荣表示,由于政府对放盘有严格规定,故此,即使是“离岸业主”也要按规定来做。业主在香港,他们先加业主的微信,让业主把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拍照给中介,他们再把房屋放盘委托书传给业主,业主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再把文件快递给中介,这样才符合“三证”要求。陈伙荣认为,香港业主比较有法律意识,只要他们口头谈好价格,业主上来签约前被其他行家拿到电话并开出一个更高价格来干扰,香港业主大部分都会按商定的价格来交易。即使是在早年一些买家要求业主配合报低价,搞阴阳合同,香港业主也会遵守契约精神,合同签多少,递件过户就填多少。陈伙荣表示,香港业主签约非常认真,一字一句都看清楚,他们说,在香港买卖房屋是在律师楼进行,双方都有律师来看合同,在内地卖房必须自己看清楚合约。对买家来说,他们比较喜欢买香港业主的房子,一来香港业主只当房屋是度假屋,住的时间不长,二来对房屋比较爱护,即使自己不回来住,也经常请家政打扫,房屋较新净。

说到“离岸业主”会不会特别不清楚行情,买家可以有机会捡到笋盘,陈伙荣笑称,香港人跟内地外省的业主一样了解行情,他们放盘前都会上网查同区房屋的放盘和成交价,“离岸业主”其实一点也不会不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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