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通报5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潘祺)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联合省审计厅日前对7个贫困县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和专题调研,对发现的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这些问题分别是:

2015年至2016年初,木兰县扶贫办不顾扶贫项目管理资金需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机构和人员开支的规定,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扶贫项目管理资金22.92万元,用于核销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和购买办公用品等。同时,县扶贫办还存在随意调整扶贫资金使用项目、项目建设未进行招投标问题。为此,县扶贫办主任刘明坤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并被调离扶贫办。

拜泉县11个行政村挪用扶贫农机具收益资金问题。2015年,拜泉县11个行政村将县扶贫办拨入的40台(套)农机具租出,将总计227万元的租金全部用于村办公支出、偿还欠款等,没有按规定将辖区内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作为受益主体。所涉11个行政村的负责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拜泉县扶贫办副主任范维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扶贫办原主任潘浩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兰西县贫困人员建档立卡不实不准问题。兰西县扶贫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将180名非贫困人员纳入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县扶贫办副主任赵金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主任张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扶贫办主任职务,主管该项工作的兰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郭士权受到诫勉谈话;涉及乡镇、村的79名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

此外,通报还包括汤原县扶贫办扶贫项目荒废闲置问题和勃利县扶贫办扶贫危房改造验收弄虚作假问题。

黑龙江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保障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联合审计部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一定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原标题:黑龙江通报5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