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一审判刑6年半

据新华社电 徐州市中院20日对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陈川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川平利用担任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生产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万元。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陈川平在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擅自决定并直接指挥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进行大量期货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折合人民币约9.07亿元。

法院认为,陈川滥用职权起因于公司经营发展,没有徇私舞弊情节,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一审判刑6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