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节前后讨薪刑案多发

本报讯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发布审理讨薪刑案情况显示,今年该院受理了一批一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类命案,其中,因讨薪纠纷引发的有18件,较2015年度13件有大幅提升。

讨薪刑案主要是指因讨要债务、薪水引发的暴力犯罪案件。据介绍,在上述18件因讨薪引发的一审重大刑事案件中,70%以上发生在12月至第二年2月期间,尤以元旦春节前后为多;共涉及被告人24人;讨要薪资的数额从2100元到65000元不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共19人(其中无期徒刑以上的4人),占总人数的79.2%。

据介绍,讨薪等债务纠纷已一跃成为仅次于情感纠纷、民间矛盾引发命案的第三大因素,对经济发展、社会安定造成了隐患,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因讨薪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债务关系种类多样,以劳资纠纷与私人借贷为主。在劳资纠纷中地位不对等的情况明显。用工方已通过劳动者的劳动获得了利益,报酬给付与否的主动权掌握在用工方手中,弱势的劳动者却无可要挟、束手无策。债务人耍赖拖欠债款、用工方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情况层出不穷,尤其是在年关将至时双方的此种矛盾更加突出。

被告人多为债权人一方,文化程度不高。由于被告人大多无稳定工作与收入来源,涉案的债权往往是其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主要寄托,加之文化程度不高,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不够,在面对债务纠纷时,尤其是讨薪不成时,易诉诸暴力等途径,多数情况下不仅达不到要债的目的,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

暴力讨债罪名集中于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是针对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中性质较为恶劣的两种犯罪,可见债务纠纷对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有着惊人的催化作用。当然,实践中也会存在因讨薪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案件,比如放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作案动机多数是因长期讨薪不得的泄愤之举。身为债权人,在现实条件下却要放低姿态对债务人进行上门催要活动,这样一种微妙的心理不断发酵,在长期讨要薪水无果的情形下,面对生活中其他压力,最终可能刺激其铤而走险,做出违法犯罪之举。

如何避免普通的债务纠纷演变成讨薪刑案,三中院向社会发出建议,当个理智的讨薪人。不论是诉讼或非诉方式为讨薪提供了多样的行为选择,只要保持理智,完全能够避免两败俱伤而达到双赢的目的。(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