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亟待推广

本报讯(记者赵剑影)“还是希望老伴能在家里接受护理。”北京和平里北街的刘大妈说,自从2010年老伴失能之后就需要人专门照顾。“孩子被派驻国外了,想让爸爸住养老院,我不同意。现在请了一个专职护理员。”《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速,刘大妈家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老人并不愿意在有子女的情况下,住进养老院。

“传统模式必将给家庭带来时间和经济压力,加快试点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是当务之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赵世刚说。

日前发布的《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显示,我国长期护理需求在逐步提升。负责该次调研的中国保险业协会王未博士说:“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79.9%的家庭的主要护理服务提供者是配偶、子女或者亲戚。第三方服务占比仅为21.1%。”

一方面是在护理方面有旺盛需求,另一方面是第三方护理服务的占比较低,老年人的支付意愿也不高。针对此种情况,一些保险机构开发出了一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但同样遇到了发展尴尬。

“长期护理保险与普通医疗保险不同的是,由于大多数人因为衰老而进入护理依赖状态,一般很难治愈或者立即康复,所以保障期限比较长,往往10年以上,这需要前期较长的资金积累才能保证投保人老年后的护理费用。但这,往往会让人误解。”一家保险公司的长期护理保险营销人员告诉记者,“此外,目前价格有点高,所以一部分人群对于商业保险的内在需求较低。”

据悉,去年7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然而,在实际调研中,中国保险业协会发现受“养儿防老”、“居家养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再加上我国护理保障体系和专业护理体系发展的相对滞后,失能老人的护理重任还是落在家庭成员上。

“保险是一种越多人参与,个人受益成本越低的保障体系。如果参与的人少,价格自然就高。目前,我国对于失能没有明确的标准。加上公众对于保险的认识存在偏差,导致现在在保险行业‘逆向选择’多,商业保险定价高,实际购买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盈华表示,2016年15个城市出台长期护理政策试点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探索,我国进入老龄化的步伐远远快于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的发展,两者的现状并不匹配,但做总比不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