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所公开处理4起“对敲”违规案件

新华社大连1月1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闫平)大连商品交易所11日宣布,对4起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大商所对违规的4名自然人客户和1名法人客户,给予通报批评并处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或3个月的纪律处分。

大商所提请相关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

(原标题:大商所公开处理4起“对敲”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