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初结婚写错名字,如今迁户口成难题

姓名是一个人重要的特定名称符号,但如果结婚登记时名字写错了,导致结婚证与户口本上姓名不一致,该如何处理呢?近日,家住仙龙镇的刘先生就碰上这样一个难题。

结婚登记写错名字

“本打算将妻子户口迁至永川,但在派出所提交材料时,发现了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十几年前办理的结婚证上,妻子姓名与户口本上姓名不符,无法办理迁户。”刘先生回忆,当初结婚登记时,因为年份较早,婚姻登记制度还不规范,加之没有普及电脑,办证都是手写,在办理结婚证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小心将女方名字登记错了,但当时大家并没有在意。

虽说平日里不会造成什么困扰,但现在想要办理迁户,却成了一大难题。了解这一情况后,刘先生夫妻俩立即前往贵州凯里婚姻登记处办理换证,工作人员告知类似情况需要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我们出示了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有盖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材料才能办理。之后去往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派出所调取档案后称没有对应的曾用名,不给盖这个章。”换不了结婚证就无法办理迁户,这让刘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悻悻而归。之后,他致电本报求助。

换证应该如何办理

对此,记者联系了区公安局户籍科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相关政策、办事流程。据了解,其妻户口所在辖区为贵州凯里,婚姻登记地也为贵州凯里,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去原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换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结婚证上面的名字与现有户口簿上面的名字是同一个人,换证之后再去办理户口迁移。

另外,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