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首次对海洋综合管理出台综合性指导意见

新华社杭州2月1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黄筱)日前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浙江省首次对海洋综合管理出台综合性指导意见,将于2月24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是海洋大省,海洋生态是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该《意见》可着力解决海洋环境承载力不强、海域滩涂资源储备相对不足、海岛海岸线开发与保护失衡、海洋灾害风险上升、海洋管理技术支撑薄弱等问题。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展规划处处长阮飚介绍,《意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综合统筹、协调管控为主线,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夯实海洋基础支撑,全面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为浙江从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提供支撑和保障。

浙江本次出台的《意见》要求编制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重点保护重要岸线、特殊海岛、重要滨海湿地、重要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以及珍稀濒危生物物种等,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提出要“健全陆源入海污染物控制制度、区域海洋污染责任机制,强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

(原标题:浙江首次对海洋综合管理出台综合性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