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侵吞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冒用贫困户签名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挪用扶贫资金还个人房贷……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一些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经济参考报 2月6日)

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许多贫困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益处,但与此同时一些贪腐“黑手”也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扶贫领域腐败案件频发,不但损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更破坏了扶贫工作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调查显示,侵吞扶贫资金类案件多发生在扶贫资金的最后分配发放环节,涉案人员多采取弄虚作假或隐瞒政策的方式,冒领侵吞扶贫资金。一些基层官员面对利益诱惑,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其胃口之巨大,手段之疯狂令人瞠目结舌。

要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必须精准定位,精确打击。首先,干部的廉洁教育要精准。通过学习、谈话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自身素质,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干部要以身作则,拒绝贪腐。其次,扶贫资金的管理要精准。各级各部门面对扶贫领域贪腐问题,要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时时事事掌控扶贫资金的用处,确保资金真正用到贫困群众的身上,不给贪腐黑手伸出的机会。再次,监管人员的定位要精准。要增设专门的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增强基层扶贫实时监督力度,盯住扶贫专项“最后一公里”。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完成这个目标任重道远,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努力,斩断反腐“黑手”,让“救命钱”真正救命。(文/赵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