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减少5%左右,和参保人数的降幅相当。转型升级,或会在将来让东莞告别工伤,但工伤农民工的隐痛至今没有消弭,他们面对伤痛的迷茫、挣扎或奋斗,亦映衬着这座城市在困境中求变的生命力。(澎湃新闻 2月21日)

工伤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有时赔偿再多也无法消除劳动者所受到的伤害。

尽管工伤已经给劳动者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伤害,但由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有的劳动者依然得不到合理的工伤认定和赔偿,从而再一次受到伤害。工伤对劳动者的打击是永久的,对于曾经是家庭经济支柱的打工者而言,工伤后其家庭经济支柱的角色并不会自然改变,此时如何维持家庭运转都是问题,更不要说从家庭获得支持。

劳动者受工伤后,真正的难题是心理康复、职业康复乃至重新融入社会。工伤康复的内容不只有单纯的生理康复,还有心理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有时候,生理康复只是工伤康复的基础,其他的康复对于工伤伤残劳动者来说是更加重要的。但接受针对性职业康复的工伤伤残劳动者屈指可数,一方面是工伤职工对职业康复的认识程度偏低,不知道在接受身体治疗的同时,还能进行职业训练;另一方面是担心接受职业训练后会影响工伤赔偿。

工伤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但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社会应该发挥自身的作用,尽最大力量抚慰工伤伤残劳动者生理和心理的伤害,别让他们因为工伤流血又流泪。(文/赵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