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单位、企业团组织、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的精神,进一步践行赵宇书记在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的“两让”理念,用雷锋精神感召青年、培育青年、凝聚青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实现“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决定在2017年开展“学习雷锋,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全县广大青少年学习雷锋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的政治立场,继承并发扬雷锋同志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螺丝钉”精神,让雷锋精神成为推动永兴加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你我同行”
三、活动时间:2017年2-12月
四、活动安排
(一)学习教育类
1.“雷锋精神在心中”教育活动。推荐以雷锋精神为主题的歌曲、图书、影视剧,引导青少年主动了解雷锋精神和雷锋事迹;用板报、墙报、宣传手册、图片展等形式,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事迹;利用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青少年进行交流讨论,使雷锋精神和雷锋事迹在青少年中广为知晓。(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2.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全县学校团组织、少先队要围绕学雷锋主题,集中开展团、队日活动,采取升国旗仪式、学习讨论、读书征文、参观寻访、故事讲述、主题队会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雷锋精神,引导学生参与学雷锋实践活动,增强学习雷锋的自觉性。(活动主体: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3.“雷锋榜样进校园”活动。邀请道德模范和青年典型,特别是新时期各行各业学雷锋先进榜样走进学校,举办雷锋精神学习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 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用“雷锋榜样”的成长经历和感人事迹,教育学生自觉学习雷锋,在奉献中成长成才。(活动主体: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二)志愿服务类
1.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3月5日前后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的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把青年志愿者的热情、专长、服务时间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各行业团员青年开展医疗义诊、法律咨询、安全教育、科普宣传、交通疏导等服务活动。(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2.“生态永兴”植树活动。3月12日前后,广泛动员各行业青年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助力“生态永兴”建设;组织“学雷锋义务植树先锋队”,营造“共青林”;组织各学校共青团及少先队开展植树活动,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3.“美丽永兴我先行”爱卫活动。结合全县城乡卫生整治工作,组织成立“学雷锋环境保护小分队”,定期开展道路清障、垃圾清扫和环境保护宣传,通过摆摊设点和流动宣传的方式,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废物回收利用、低碳出行等生活理念。(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4.“学雷锋, 手拉手”实践体验活动。在少先队开展“学雷锋,手拉手”实践体验活动,动员少先队员通过“手拉手”结对,对农民工子女小伙伴和农村留守儿童小伙伴进行课业辅导、学习资料共享、捐赠学习用品等力所能及的帮助。(活动主体:学校少先队)
(三)慈善公益类
1.帮扶残疾人。深入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他们在日常生活、医疗康复、法律维权、就业创业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团支部助残阳光行动”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活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团组织)
2.关爱孤寡老人。对孤寡老人进行慰问走访,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提供物资帮扶;组织志愿者走进敬老院,为孤寡老人提供健康检查、理发、卫生扫除、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在学校开展以“关爱老人、传递温暖”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帮助和照顾身边的老人。(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3.救助贫困学生。积极开展“一元捐”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学习雷锋同志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为贫困学生筹集助学资金;鼓励企业团组织与优秀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活动主体:企业、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四)岗位评比类
1.“岗位学雷锋”活动。结合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以“学雷锋践行承诺、学雷锋提升技能、学雷锋真诚服务、学雷锋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深化各类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 引导青年职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提升青年职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精神。(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团组织)
2.选树、宣传学雷锋青年典型。结合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组织) 奖、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优秀少先队员等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新时期雷锋式青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 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和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踊跃参加学雷锋活动。(活动主体: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学校团组织及少先队)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与支持,按照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学做统一,注重创新。要把活动的思想性和实践性有机结合,大力创新活动形式、路径和载体,注重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感召力。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橱窗、手机报、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社会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群众自觉参与活动。
4.严格要求,务求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学雷锋活动与共青团中心工作、特色活动相结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搞“一阵风”,杜绝形式主义,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小结于3月30日前上报,全年活动总结于12月31日上报(邮箱:732981360@qq.com,电话:5522722)。此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集体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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