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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九说他做过最傻的事,是向一个三年未见的女生表白。高考结束后,作为理科生的他绞尽脑汁写了一封两千多字的情书,跑遍县城的书店凑齐一整套三毛作品集,顶着炎炎烈日跑到女生家里,准备在她打开门那一刻说出迟到三年的那句话。

开门的却是女生的妈妈,他讪讪地跟着到了客厅,女生正在看电视,光着脚丫躺在沙发上,见到他愣了片刻,随即跳起来笑着说:“好久不见。”

女生是他中考前两个月的同桌。那时候两个人都是学霸,小九吊儿郎当地应付功课保持着前五的名次,而她一直是勤勤恳恳、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小九记得那年夏天女生的课桌上一直放着一盒提神的清凉油,每当正午他昏昏欲睡时,鼻尖总会飘来一阵辛香。睁开眼睛看到女生轻轻地在额角涂抹清凉油,鼻翼上浸满细密的汗珠,表情认真地盯着面前的习题。察觉到他的目光,侧头微微一笑,左颊上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来。以至于后来小九回想起她的笑容,总是伴着清凉油的辛香味。

喜欢的种子也许从那时已经开始萌芽,他却毫无意识。直到两个人去不同的城市读高中,盛夏在再有萦绕在鼻尖的一缕清凉,他才觉得怅然若失。听说女生在高中也是拼了命地学习,一年多来一直是年纪第一名。他想自己的心思就算说出来也不会有结果,便选择了远远观望。节假日的祝福短信总是好久之后才有回音,女生回信时总是抱歉地说她太忙,并非故意不回,谢谢他的祝福。小九看短信时总忍不住笑,庆幸自己选择了等待。

从不看书的小九读完了三毛的所有作品,女生说过三毛是她最喜欢的作家。

那天小九庄重地把书和信交给女生,然后坐在女生刚刚坐过的沙发上,不安地看着她拆开信封,表情由惊转喜,由喜转悲,最后只剩下抱歉的笑容:“对不起,我高一开始就不读三毛了。”

小九如大梦初醒般意识到自己的神经质,向女生告别:“留下做个纪念吧。”女生的妈妈一无所知,送他出门时笑着说:“有空再来玩。”他也笑着答应,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的鼻尖总是萦绕着散不去的清凉油的辛香,像是从时光深处飘来。

他的初恋,原是一场于时光深处的把酒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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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知高中时的地理成绩好到不可思议,地图上血脉一样纵横交错的山脉河流她甚至比老师记得还要清楚,玩笑一样细细数来,许多次在地理课上让包括老师在内的所有人瞠目结舌。甚至惊动了教研室主任,请她到分享学习经验。小知侧头轻笑:“因为喜欢啊。”

毕业很久之后的一次同学聚会上,我们再谈起她那段传奇一般的时光,小知笑而不语。那天她喝醉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很久之前的故事。

小知中学之前的暑假是在小镇上的外婆家度过。外婆家附近有一条小河,她喜欢正午赤脚踩着鹅卵石走走停停,流连于一个和夏天不相关的小世界。清凉的河水漫过脚背,头顶绿树掩映,阳光斑驳,耳朵里只有淙淙流水和不知疲倦的蝉鸣。

小知的漫步总在开始不久后结束于外婆的呼唤,因为浸在井水中的的瓜果已经凉透。

然而某一天,那天的记忆很混乱,小知记不得是为什么,也许是外婆不在家,也许是午饭后忘了把刚摘的西瓜放进井里……总之小知没有听到外婆的呼唤,便由着性子走向河的下游。小知从自己的游戏中回过神时,她已经走到宽阔的河道上,太阳埋进天空密布的阴云,雷声隆隆,狂风裹挟着树叶簌簌作响。

然而小知变得无知无觉,只呆呆望着迎面走来的男人。他看起来很年轻,一身蓝色运动服,黑色鸭舌帽,背包很大,鞋子挂在背包后面,手里拿着放大镜还有其他小知不认识的仪器。他像她一样走走停停,捡了河石在手里细细查看。

他也看见了小知,笑着向她招手。她不知所措地立在原地,直到他走到她的面前,蹲下说:“小孩,快下雨了。回家吧。”他说的是好听的普通话,和学校里的老师一样。

“小孩,你家在附近吗?”

小知摇摇头,这时才发现自己走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

“在上面。”她指指河流上游的方向。话音未落,大雨倾盆而下。他抱着小知跑到河岸上,从背包里取出雨披给她穿上。雨越来越大,河水变得湍急,不久便淹没了河滩。那地方是一片荒原,附近没有人家,他拉着她在河岸的草丛里一直等到雨停。他说:“我要走了,你妈妈会来找你吗?”

小知摇摇头,又点头:“我外婆会来找我。”

他转身走向河流下游的方向,越来越远,终于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她的视野里。

傍晚时分外婆和舅舅们找到小知,她回到家里便开始发烧,从昏睡中清醒之后回忆几天前发生的事情,总觉得是一场梦。但是那个人的雨披还挂在外婆家的堂屋里。

那年小知八岁,此后那个不知名姓甚至记不大清楚样貌的男人固执地印刻在她的生命中。后来她去过很多次河流的下游,但没有再遇见他。教中学地理的爸爸说那人可能是一名地质勘探队员,于是小知开始疯狂地学习地理,期待一场希望渺茫的重逢。

同学聚会时小知已经是某市地质研究所的成员,时常背着大背包去人迹罕至的地方考察,

她走过熟记于心的山水荒原,总会想起他温暖粗糙的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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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艾一直是个胖姑娘,她的胖在复读那年达到了极致,二次高考的压力让她在食物的世界里难以自拔,不断增加的的赘肉让她步履艰难,但没能阻止她随着他远远近近的目光。

他是班里女生公认的男神,算不上很帅,但是相貌周正。

小艾坐在第一排中间的位置,每次课间他握着水杯经过她的面前时,小艾会从书页里抬起头来,他棱角分明的侧脸和紧抿的唇角映入眼眸。他到走廊东侧尽头接水,然后总在窗前静立,上课铃响起一刻向握紧拳头挥向天空。窗外的行道树荣了又枯,阳光暖了又凉,只有他的背影是唯一不变的风景。

那段兵荒马乱的岁月里,他挥着拳头的背影对于小艾和很多人来说,是旗帜一般的存在。

小艾买了一块大手表,放在和眼睛平齐的书堆上,调整角度,表盘正好可以照见他的侧脸。做题到头晕目眩时,抬头看见他模糊倒影里的认真神情,她的疲惫会一扫而光。

但是她从未主动接近他,那时候的她自卑且固执。喜欢他,令人着迷却又不可原谅。思绪纠结的后果是她反而以一副毫不相干的姿态离他越来越远。

唯一的交集是在某个周末的上午,她背着沉重的书包在人声熙攘的校门口遇见他迎面走来。他微笑点头,小艾一时失神,不妨被脚下的石头绊倒,径直跪在他的面前,他被吓得后退几步。那天小艾穿了紧身牛仔裤和大红色马甲,长发凌乱地扎在脑后。含义复杂的目光和哄笑针尖一样刺疼她的皮肤,她想立刻站起来逃走,疼痛和肥肉却让她变得笨拙。直到他走到她面前,吃力地扶她起来:“你没事吧?”她摇摇头,一瘸一拐地逃离围观的人群。

后来两个人去了不同的城市。上大学后小艾开始疯狂地减肥健身,学习服饰搭配和彩妆,精心将每一个平常的日子过成和他重逢的欣喜。

两年后的寒假同学聚会,她自信满满地赴约,妆容精致,穿了刺绣的连衣裙,踩着细高跟步步生风。她见到许多老同学,瘦成纸片人的的小艾让他们直呼不可思议。那之前她从班长口中探知他一定会来,在镜子前无数次练习再见时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情,但是直到聚会结束他也没有出现。

回家的路上她裹紧大衣,伸手接住慢悠悠从天空飘落的雪花,一秒钟雪花从她的掌心消失。小艾想,

他就像雪一样,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却把她的目光引向天空。因为曾经遇见他,她在未来遇见了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