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李世镕立案侦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李世镕(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主要经历:

李世镕,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籍贯陕西省,大学文化(内蒙古大学统计专业)。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面工作。

1983.08—1984.11任临河市政府秘书。

1984.11—1987.10 任临河市经委办公室主任。

1987.10—1992.10 任巴盟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1992.10—1993.10 任巴盟统计局党组成员、农调队长。

1993.10—1995.10 任巴盟统计局副局长。

1995.10—1999.01 任巴盟行署副秘书长。(期间,1998.01—1999.06兼任临河糖厂党委书记、主持工作。)

1999.01—2002.09 任巴盟经贸委主任。

2002.09—2011.09 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2005.09—2007.10在华中科技大学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11.09——2012.03 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

2012.03——2016.03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03——2016.09 任呼伦贝尔市市委书记

2016年10月11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鄂尔多斯市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李世镕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作者:李秀吉 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