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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读者反映我们保险纠纷案例分析系列的文章过于冗长,为了方便大家读取精华,以后我们会发布简易版作为每日推送,若大家想深入研究,可以联系我们拿完整版(就是以前分为案情叙述、案情焦点、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作者分析五个部分的版本)。

导读:

我们一再强调过买保险要看条款的重要性,但是有些人还是会有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有一些内部文件不让我们看,到时候以这个为理由拒赔?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案例正是这方面的典型,来自湖南郴州的大白和阿红是一对夫妻,职业都是电梯装修工人。我其实对这个工种了解也不多,但是根据我百度回来的知识,这算是高风险行业,发生过不少装修作业途中高空坠亡的事件,本来这种高风险职业是买不到意外险的。下面我们看看经过:

案例陈述:

大白帮阿红在新华人寿买了一份意外险,在保险公司询问职业的时候,写下了“电梯安装工人(非高空作业)”。随后两人在一次电梯安装过程中高空坠亡,保险公司了解到事由之后,以当初大白没有如实告知进行拒赔,大白之子小白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是这么认为的:

1)虽然保险公司出具了职业分类表,上面写明了电梯安装高空作业属于拒保范围,但是【这份职业分类表没有作为合同让大白签字】,而且对于高空作业的定义,并没有向大白和阿红说明;

2)保险公司合同内的免责条款,并没有写明电梯高空作业为拒赔情况;

3)电梯安装必然包含高空作业,一个专业的保险公司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但是在当时还是收取了保费,应当视作保险公司当时就知情;

4)保险公司在了解了阿红的死因为高空坠亡之后,两个月之后才解除合同,法律是规定保险公司自知情之后,30天内如果不解除合同的话,就不可能解除了。所以最后,法院判决了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

Howl的分析:

电梯高空作业,一般是买不到意外险的。大白和阿红作为电梯安装工人,不可能不知道电梯安装包含了高空作业,但是在职业类别上还特意用括号加上了“非高空作业”。

当中有两种情况:一是大白自己知道写高空作业对自己不利,还有一种是代理人为了促单告诉大白写非高空作业。但无论是哪种,很明显大白是知道自己在说谎的,法院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但是为什么仍然是大白胜诉,主要是因为以下这几点:

1.法院认定了电梯安装一定包含高空作业,保险公司理应知道这一点。在这个前提之下,之后的所有点都对保险公司很不利。但是就像上面说的,大白和阿红也肯定知道这一点,反过来说大白明知包含高空作业却故意申报为非高空作业,属于“不如实告知”也是完全可行的。法院却没提及,说明法院是倾向于大白(弱势群体)这边的。

2.免责条款上没有写明白高工作业,如果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上明确写明白了高空作业不保,这宗案子是有很大概率能胜诉的,因为大白和阿红都在条款上签名了,会被依法视为已对免责条款知情。

3.保险公司在签单的时候,没有把职业分类表也让大白一起签了,因此法院由此推定大白应该对高空作业和非高空作业的定义不知情,这是核心。如果在职业分类表上明确定义了高空作业并让大白签名,保险公司也是有很大概率胜诉的。

4.保险公司在确认事故之后,拖了两个月才出拒赔通知书。根据保险法,合同成立2年之后,或者保险公司在知道投保人故意隐瞒30天后,还不解除合同的话,就丧失合同解除权了。虽然在不能解除合同不等于无条件赔付,但是拖过了这个时间,保险公司基本都是输官司的。

我们可以看到,只要没被我们投保人签字确认的文件,保险公司用来做拒赔理由,法院都是不予支持的。所以大家只要认真看好合同,就不用怕被坑。

不过话说回来,法院可从来没有因为“合同太长/太复杂导致投保人阅读困难”而判定条款无效的,所以以条款太复杂看不懂为由,是打不赢官司的。但如果是合同本身用了诱导性语言,或者说一半不说一半故意让引起歧义的话,保险法有规定是要用对投保人有利的那个解释的,所以不用担心。

作者:Howl 编辑: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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