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岁男生QQ藏多个色情情信息

提起侄子手机QQ里的色情信息,郭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气愤之余,他不知道怎么给侄子解“色情信息”的毒……

郭先生的侄子,今年14岁,在西安一家职业学院上学,因为是寄宿制,所以一开始,家人给买了部智能手机。去年9月,侄子上了初二,有一天放学回家后,手机不停“滴滴滴”地叫,郭先生的哥哥心生疑惑,拿起手机一看,QQ里的消息还在“滴滴滴”叫,内容竟然全是色情信息。顿时生了一肚子火的郭先生把儿子收拾了一顿,把手机狠狠摔在地上了,不准儿子再用这部手机。

“过了几天,我哥问我这事儿咋办,他是做生意的,没什么办法。”4月3日,郭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自己给建议了,一是给孩子重新买部非智能机,二是自己拿着手机去报警。

郭先生无奈地说,侄子现在的手机是上不成QQ了,但实际上已经中了色情信息的毒,因为他和哥哥都发现过,最近侄子放学在家上网,偷偷注册那种付费观看色情视频的账号。“我报警了,也没啥用,我哥愁得没办法,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了。”

郭先生提供了他所说的侄子以前用的那部手机,华商报记者看到,在QQ好友列表界面,全是一些色情信息群发来的色情信息,不乏“指压口爆”等词汇及色情图片。其中一个名为“西安青楼十二坊口”的QQ群,头像内容为“西安洗浴”四个字,显示“正在营业”。华商报记者以家长身份拨通客服电话后,称自己14岁孩子就在群里。一名男子称,这是他朋友用他的QQ号做的群,具体干什么不清楚,“14岁孩子在群里确实不合适,我这就给踢出群去,该挣的挣,不该挣的不能挣。”

就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分析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若传播的信息数量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可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将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