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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内地买人寿险,二年内自杀是不赔的,如果是意外险,无论什么时候自杀都不赔。

不过,是否为自杀,有时候是很难判定的:坠楼、把车开进河里就是两种最常见的难以判断的情况。那么在无法判定是否为自杀的时候,人寿险是否能赔呢?意外险又是否能赔呢?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来自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的案例,正是这种情况。

案例陈述:

1)小红在平安人寿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人寿险,保额20万元;并附加了一份意外险,保额30万元。其中受保人为小红,受益人为法定。

2)在人寿险的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起2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赔”,在意外险中有约定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

3)两个多月后小红在家中留下一张纸条“妈妈:银行卡密码:××××××,还有2300,15号还会打点钱进来吧,对不起,小红 2013年7月4日”。后从房屋的屋顶坠楼身亡。

4)经过公安局调查,排除他杀,但对小红是否为自杀,公安局并未做定论。

5)小红的父母大白和阿红向平安人寿申请索赔, 被平安人寿以免赔条款为由拒绝赔付,遂诉至法庭。

法院判决:
1)从小红留下的字条内容来看,存在自杀可能,但究竟死因如何,本案无法查明

2)根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小红的死亡是否属于意外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大白和阿红应当负起举证责任,因大白和阿红无法举证小红并非死于自杀,故意外险30万赔偿金不应支付;

3)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小红的死亡是否属于人寿险的免责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负起举证责任,因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小红死于自杀,故应当支付20万的人寿险理赔金。

Howl的分析:

首先法院是认定了小红死因不明的,这是之后所有判决的前提。至于为什么人寿险和意外险是两个不同的结果,分析如下:

1)人寿险的赔偿条件是死亡,只要受保人死亡,就应该赔偿,这是基础。而其他的免责条款是基于这个基础之外的额外条款。

所以在人寿险中的逻辑是这样的:首先大白和阿红要证明,小红的情况符合索偿的条件,也就是小红已死亡(已证明),然后就轮到保险公司要证明,小红的情况符合免责条款的情况,也就是小红是自杀(无法证明),所以人寿险需要赔偿;

2)而意外险的赔偿条件是“意外死亡”,受保人必须是意外死亡,才符合赔偿的条件。

所以在意外险,逻辑就变成这样了:大白和阿红要先证明,阿红的死因并非自杀,符合意外险的赔偿条件(无法证明),然后下一步才是到保险公司举证,所以意外险不需要赔偿。

3)有人会引申到重疾险,大家都知道重疾险都是有限制条款的:

那么,这个“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到底算是免责条款,还是赔偿范围呢?换句话说,到底要谁来证明呢?

我的分析是:无详细的法规可参照,两种都有可能,我们来证明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主要重疾险的定义都是由卫生部统一定义的。

从合同结构上来说,保险公司是将其归为赔偿范围的,举证责任也是落在我们头上的(需出具医生证明),即我们需要证明“病严重到了这个程度”。

但如果真的出现了无法证明的情况,打起官司来,只要病历上写的是相同的病名,法官是存在可能性会将其视为免责条款的,概率比较小。

4)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有一种思路认为,保险公司的举证能力较强,所以举证责任应该都落在保险公司头上。我个人是不赞成这种思路的,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强势,特别是这种死无对证的情况,往往一个政府机关的报告就能左右整个判决。比如,这个案子我们一般人看来都可以断定小红是自杀的,但最后还是无法证明。

举个例子,之前湖北荆门有个老板负债累累,在购买了上千万保额的意外险后,在驾车时连人带车冲入河中死亡。

在警察的调查中,车辆在冲入河之前并没有转向或者刹车,车辆坠入河中之后,也没有解开安全带或者尝试打开车门等挣扎行为。

在我们看来,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基本上可以断定为自杀了。但最后就是因为警方出具的是“意外死亡”的报告,导致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付。

在这个案件中也是一样,如果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写了小红是“意外死亡”,而不是排除他杀这么谨慎的结论,法院的判决应该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从之前的案例中,我发现一个现象:警察勘查后,只要排除他杀,之后就不会那么紧张了(因为不涉及刑事案件),有个案例甚至直接听了邻居的描述就下结论了(邻居说是摔死,就开具了出警记录说是摔死),没有经过调查。

总结来说,对我们买保险的人来说有两个结论:

1)如果是身边的人走了,我们是索偿的那个。

请记得,只要不是他杀(即被定义为刑事案件),我们以及身边的人的口供是警察判定死因的重要依据,所以说话一定要过脑子,别瞎说。

当然我不是鼓励大家串通隐瞒死因骗保,没有这样的意思,你们不要乱传。

2)如果我们是打算走那个,由身边的人来索赔。

死之前记得对清楚,自己买的是人寿险还是意外险,如果是人寿险,过了两年没有。如果是人寿险、已经过了两年,那说明自杀也能赔,自己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但如果不是,那说明被认定为自杀,是一分钱拿不到的。就要记得:坠楼是最难调查死因的,驾车事故其次;以及,千万不要留遗书和遗嘱,不然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自杀。

以及,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除了死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是否真的山穷水尽了?

由于原文较为冗长,这里只推送“精华版”,需要完整版的请私信联系我们。

作者:Howl 编辑: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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