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在这5座城市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那么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以前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只有上述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并且是强制缴纳的,这次这五个省会的政策尝试是对住房公积金的创新和发展,不仅把对象扩大到自由职业者和大学生,与此同时他们是可以选择缴存与否,是自愿的原则。

根据长江日报的报道,武汉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大学生在读期间就可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后如果在武汉就业,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接续,缴存的金额和时间也可以连续计算,武汉将增加公积金可贷额度,让广大留汉大学生尽早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与此同时,对于新就业且暂时没有购房能力的大学生,他们在租住基本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等到他们后期购房时,前期所提取的公积金将不会影响可贷额度。

计划一出,就有不少质疑的声音,大多是考虑到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来源,有网友戏称“建议改成出生之前就缴存,这样下一代比较踏实”,还有网友写了这样的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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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经济能力可想而知,即使大学生通过兼职获得经济来源也是微不足道的。于是父母就会成为公积金的承担者,有人认为这样加重了父母的负担,其实不然,这只是把负担前移了。现在大学生购买首套房,很少没有接受父母支持的,缴纳公积金不过是把买房的钱提前使用。

另一个引发热议的问题是能负担得起公积金的大学生仍然是那些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未来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优势也是这些人,这就造成那些家庭条件不好的大学生仍然买的不起房,而两者之间的差距又被拉大了。即使不考虑个人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就地区来说,这五个地区的大学生就比其他大学生提早缴纳公积金,提前走在了购房的前列。这就引发了对这项政策公平性的思考。

大学生住房问题亟待解决,对解决方案的探索也有很长的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