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苹果明天败诉, iPhone6将告别中国市场?

还记得苹果公司生产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机型,被北京知识产权局认定侵权责令停止销售,随后苹果公司反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这一行政决定的一事吗?

南都记者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明天下午(24日)公开宣判。如果苹果败诉,苹果公司有义务履行北京知产局此前做出的行政判决,应该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这也意味着,被指侵权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机型或将告别中国市场。

对于本案的走向,佰利公司代理律师北京维诗律所合伙人杨安进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结果不知道,心里打鼓中”。

“苹果外观案”在去年引发了外界普遍关注,在被北京知产局裁定侵权后,苹果当日股价在美股交易中下跌2.28%。还是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个把人绕晕了的案子吧。

2016年5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侵权认定:苹果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机型被认定侵犯了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责令苹果和苹果公司的代理销售公司中复公司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随后,苹果和中复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同时要求宣告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去年1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本案。在近七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围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且超越职权范围、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近似是否正确等八大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韩羽枫律师向南都记者分析此案时曾指出,iPhone6手机是否就此告别中国市场取决于苹果公司。如果苹果公司自行履行知产局做出的行政行为所施加的义务,就此告别中国市场;如果苹果公司认为自己不侵权,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继续进行制造、销售,则不会就此告别中国市场。而如果终审依然认定有侵权,佰利在向苹果公司主张赔偿损失时,销售额和赔偿额将直接相关。“最终法院认定知识产权局所做决定无误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