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一历史保护建筑被拆毁 过程历时近半年监管部门不知情

近日,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上的一栋花园洋房,作为上海市第三批历史保护建筑,被彻底拆除,并在原址上重新搭建了一栋钢结构的新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12栋坐北朝南三层砖木结构的英式花园洋房建于1930年,是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邬达克成立邬达克洋行后所承接的第一个项目。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不过,其中一栋名牌号为巨鹿路888号的洋房,现在被一面近四层楼高的绿色幕墙挡得严严实实,里面不时传出阵阵敲击声。

绕到这栋建筑背后,发现整栋洋房已经面目全非,附近居民说,施工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

附近居民:脚手架去年就搭好了,去年就开始敲,敲敲停停。

钢结构楼体代替老洋房

如今,原本的砖木结构老洋房已不复存在,在原址上,一栋钢结构混凝土的新楼初见雏形,其风格与周边建筑格格不入,高度上也高出不少。

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新业主擅自开工

记者随后在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了解到,巨鹿路888号在去年易主,新任业主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他们一直试图联系业主,勒令其停止施工,但并未奏效。

监管部门不知情 专家认为不应该

半年间,上海静安区巨鹿路888号的这座上海市历史保护建筑,被新的产权人拆平。按照相关部门的说法,新业主属于擅自开工。那么,为什么没有人来制止其违法施工呢?记者来到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寻求答案。

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费军萍:业主是擅自装修,相关手续也没来我们局里办过,后续怎么处理,我们会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去研究。

记者在走访中得知,最先发现这栋楼被围起来施工的是包先生,开始他以为是普通翻新,可后来发现不对劲。今年5月份,包先生向市民热线进行了反映。

包先生:一开始他们只是把瓦给掀掉,后来看看不对,拆掉之后墙也敲掉了,就感觉比较震惊。

据资料显示,这栋建筑是去年以8000万的价格被转卖的,如今的产权人正在海外留学。

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费军萍:我们知道这个事以后,就通过多方渠道去联系这个业主,后来花了很长时间联系到她。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历史建筑在交易过程中,业主会被告知有关保护要求,并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需要改变内部设计的,均应报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前还要听取专家意见。

上海石库门研究中心专家 娄承浩:如果没有批准的话,没有报批手续,就是违章建筑。新的违章建筑呢,按照上海市规范条例违章建筑必须拆,像这么大的违章建筑性质相当严重。

对此,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表示,会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巨鹿路888号产权人限期恢复建筑原貌。

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费军萍:要产权人恢复原状,并且处以行政处罚。

专家表示,就算是根据原工艺,也无法造出一模一样的建筑。文物也好,优秀历史建筑也好,都具有不可再生性。

上海交通大学建筑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 曹永康:所以这种恢复重建做了假的古董在那里,对原来已经消失的建筑来说,没有任何保护的作用。

​对于巨鹿路888号业主擅自改建拆除历史建筑已超半年 ,附近的居民发现了,而相关的主管部门直到一个月前接到市民举报才掌握情况,之后对其的整治也缺乏效果,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后续这栋建筑将怎么办,央视记者还将持续关注。

观点

<br/><a href="http://news.163.com/17/0610/16/CMJ553O400018AOR.html">官方表态优秀历史建筑被拆:零容忍 依法依规严处</a><br/>对于近日备受关注的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幢优秀历史建筑被业主擅自拆除一事,上海市住建委主任顾金山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区两级政府对此重视,后续已开展了相关处置。“对于这类事件,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即零容忍,一定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回顾

<br/><a href="http://news.163.com/17/0608/16/CME1MDB500018AOR.html">90后海归女孩8000万买上海一历史保护建筑后拆除</a><br/>有媒体曝光了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完全拆毁,改建为一处貌似现代风格建筑的消息。记者今天了解到,静安区已经介入调查,并要求业主对建筑进行复建。<br/><a href="http://news.163.com/17/0609/17/CMGMC07G00018AOR.html">上海被拆历史建筑业主母亲:疏忽了 拆房子非本意</a><br/>6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政府,澎湃新闻记者见到了巨鹿路888号业主母亲、委托人王女士。面对询问“为何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时,王女士多次道歉,称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全因自己疏忽了,没有主动报备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