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和大金融:央行制定“十三五”金融重点任务 互金要规范更要发

近日,央行印发了《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确立了“十三五”期间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包括金融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信息技术持续驱动金融创新、金融业标准化战略全面深化实施、金融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金融信息技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发展铺路

据了解,《规划》围绕“夯实基础、强化安全、支持创新、深化标准、提升治理”方面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夯实金融服务基石;二是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增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能力;三是推动新技术应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四是深化金融标准化战略,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金融业标准体系;五是优化金融信息技术治理体系,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

其中,在推动新技术应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方面。《规划》明确,要加强金融科技(Fintech)和监管科技(Regtech)研究与应用;稳步改进系统架构和云计算应用研究;深入开展大数据技术应用创新;规范与普及互联网金融相关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实际上,这是在清理整顿延长了一年之后,监管部门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也在为这个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科技、科技金融等铺更远的路。“这也迎合2015年7月份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思想,清理整顿之后,下一步该怎么做,这其实是个更远的目标和方向。”

“从五项具体任务来看,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及监管科技等,均属于现阶段金融科技领域的主流和热点技术应用,也属于未来五年内有望重塑金融业模式和流程的核心技术。”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

加强监管科技研究与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再次明确,要加强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研究与应用。一个月前,央行宣布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时也指出,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

6月17日,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曾表示,监管科技可以定义为科技与监管的有机结合,主要作用是利用技术帮助金融机构满足监管合规要求。

“由于中国金融监管的包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研究和开发监管科技的动力,因此中国监管科技的发展理应也需要由监管机构来推动。”孙国峰强调,当金融机构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地采用监管科技时,如果监管机构不采用,将面临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高级的监管套利、更严重的系统性风险等问题。

此外,《规划》提到,要加强理财、信托、基金、保险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互联网属性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尹振涛称,监管部门也将会陆续出台一些技术性的标准文件,包括行业协会的各种标准等,共同促进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

结合近期金融科技巨头与大银行的合作来看,从监管层到机构层,均充分意识到金融科技的重要性,薛洪言称,“我们有理由期待十三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务与金融科技的融合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更进一步。”

金融科技创新的全面升级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制约金融科技、大数据征信、互联网金融安全等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披露不对称,实质是金融信息基础设施不健全。

以目前应用较多的金融科技产品智能投顾为例,为规避金融风险,智能投顾类的金融产品与消费者必须适配。但怎么评价是否适配?就需要通过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将客户的行为刻画出来。

信和大金融认为,要刻画市场上大多数用户的行为,必须要多个监管部门的联动支持,任何一个商业机构都难以做到。

对此,针对智能投顾可能产生的风险,监管必须实施穿透原则。不仅要穿透到提供智能投顾的金融机构,还要穿透到提供这项技术的科技公司,技术建议也应该满足监管的要求。

近期,国内的传统银行也在纷纷与互联网巨头联姻,中国银行牵手腾讯、农业银行牵手百度、工商银行牵手京东、建设银行牵手阿里。

在信和大金融看来,数据是金融科技的核心,从银行获客、信贷投放到智能投顾、普惠金融,数据的应用与深度学习都将使模型更精确。互联网公司的优势在于技术和数据,银行的优势则是应用场景与客户,两者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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