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银行(中国)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昨日,天津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7〕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金学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6月20日

(原标题:企业银行(中国)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