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又摊上事儿了。只是,比起电影大卖,这次的事情,可不太美丽——九寨沟地震后,吴京向地震灾区捐了100万元,结果就有网友在网络上义正言辞地质疑这100万元太少了,认为这点钱,比起电影超过50亿的票房,简直就是毛毛雨。甚至有极端的网友还给吴京划了一条最低消费线——捐款至少3亿。似乎吴京这次不来个大出血,简直就是对不起那些买票进电影院的观众。

但是,这些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吴京的人却忘了一件事,吴京的电影大卖,这没错。可稍微懂一些电影放映常识的人都知道,电影还在放映期,票房是不可能进行结算的,也就是说,不论吴京最终能够分到多少钱,至少在目前,吴京是一分钱也拿不到手的。在票房分成没拿到手的情况下,那100万元完全是吴京在投资了《战狼2》后剩余的个人积蓄部分,从这个角度看,100万还少吗?动不动就为别人划定最低消费的那些网友,3亿元,你借给吴京吗?

再者说了,不论捐多捐少,这都是人家的心意。而那些所谓的道德帝们,你们又为地震灾区捐了多少钱呢?

其实这些年,道德绑架、逼捐等等类似的情况是屡屡发生。似乎每当大灾大难来临,总有道德帝们开启上帝视角,以圣人式的道德标准,来逐个点名那些社会公众人物,从马云到王石,再到现在的吴京,无不中招。而他们的逻辑,往往又很简单——你挣了那么多钱,为什么不捐?或者某某挣得比你少,都捐的比你多比你爽快,你为什么还捐的那么少?而每当那些公众人物,不论事先是否已经低调行善,最终因无法抗拒网络舆论的这种道德绑架压力,而被迫地公开捐上一笔不菲的金钱之后,那些躲在显示器背后的道德帝们往往又开始不自觉地沉溺在所谓的道德胜利当中,而自我感觉良好——似乎他们的嘴炮行为,又为中国的慈善事业做出了多大的贡献,至于他们本人捐了没有,或者捐了多少,那就无关紧要了。

当然,道德帝们不会知道,也不愿意去知道,这种宽于律己,严于待人的双重道德标准,恰恰才是对慈善事业的最大伤害!

什么叫慈善?笔者认为的解释应该是这样的:这是出于利他或利己考虑下,个人将所掌握的经济资源自愿向其他有需要的社会成员进行转移的行为。基于这个定义,现代慈善事业应该具有四个特征:自愿原则、无偿原则、无法收回原则和非营利性原则。而这四个原则当中,自愿原则恰恰又是慈善事业中最基本的原则,也是符合现代社会人人生而自由平等这一基本普世价值。从现代社会所形成的基本价值观念来看,个人私产权是必须得到尊重的,也就是所谓的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既然如此,那么在做慈善的时候,本尊捐或没捐,捐多捐少,都只是捐款者出于对私有财产如何处置进行通盘考虑下的个人选择,不应该成为衡量慈善的标准,也不应该像吴京一样受到旁人的胁迫。只要是出于自愿原则下的善念考虑和行为,不论是捐钱捐物,还是做义工等等,都应该被视为掌握了慈善的真谛,并应该得到人们的肯定和褒奖。

所以我们说,逼捐行为,虽然表面上增加了慈善捐款的金额,但是从本质上判断,是对自愿原则的背离和最大伤害,从长远看将极大地动摇社会慈善事业存在的基础。

首先,我们知道,社会慈善事业之所以强调自愿行为,不仅仅在于慈善行为反映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观念,更在于自愿行为本身可以给人带来某种道德上的自我荣誉感——原来对于他人来说,我的存在,也是有价值的,并进而影响更多的人加入慈善队伍。但是,反过来考虑,基于道德绑架的逼捐行为,说到底是一种变相的恐吓,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现有的捐赠人对于慈善捐赠的认知,并会让他们对捐赠产生负面的抵触效果——毕竟,在现代社会,即使是普通的人,也不愿意被逼着做任何并非出自本心的事情,更何况那些公众人物呢?而当这种恐惧于道德大棒之下的被逼捐赠行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之后,不但使捐赠者无法获得道德上的自我荣誉,久而久之之后,更会让他们对社会慈善行为产生一种“吃了苍蝇”一样的恶心感,最终必将阻碍他们进一步行善的脚步。正如一位企业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那样,“被逼捐后,捐几回就再不敢出头了。”

其次,逼捐,这种对慈善事业自愿原则的破坏性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不仅仅伤害到捐赠者本人,还将极大地影响社会的潜在捐赠者,并最终伤害到社会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应该讲,这些年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慈善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不论是企业、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在尽己所能地去帮助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人。而之所以产生现在这样良好的局面,与榜样效应是分不开的——正如上文所述,现代社会里,每一项社会行为都是具有连带效应的。当一个人通过做公益而体会到助人的乐趣,并进而产生道德上的满足感时,就会向周围人群产生辐射效应,最终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慈善队伍。但是,这种榜样的力量也是相对的,在某种情况下,它会不知觉地转化为负面效应。比如,当社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逼捐门事件后,处于观望状态的人们就会开始反思:难道那些捐款都是被逼的,是虚伪的?那下一个被逼捐的,是不是我?并进而推导出所有的慈善行为,都不是出于自愿原则的,是虚假的伪慈善。在这种社会意识下,所谓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是一项毫无意义的伪命题。

中国有句老话,强扭的瓜不甜,对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来说,同样如此。我们说,慈善,不是打土豪分田地,也不是社会贫富差距下对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那应该是税务部门该干的事情。慈善行为,说到底是个人基于实现自我价值基础上的自愿行为,捐与不捐,捐多捐少,全看本尊的意愿,而与他人无关。正如《人民日报》在评价马云被逼捐事件时所说的那样: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从容与涵养。如果社会在对待慈善行为时,无法形成足够的包容度和开放度,而放任假道德之名行舆论绑架之实的恶劣行为横行于我们社会的各个角落,最终不但会伤害到慈善事业的发展根基,更会在无形之中助长那种“见不得别人比我过得好”的盲目仇富心态,这对于一个现代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是大为不利的。

原创:论辩天下(微信搜索公众号:论辩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