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
房地产管理局领导你们好:
我是紫金城小区的业主,本人2016年4月装修完毕,并结清1273度的电费;此后过年住了一周(家里老人说新房子不住不吉利)就又住回二环路的房子,5月12日正式搬到紫金城居住(可调监控查看搬家场景),现物业收取电费,显示2016年10月29日到2017年7月26日电费为底数1273度--3955度,收取我1529元的电费,我家居住三口人,用的是燃气热水器、我中午在单位不回去。(过年7天,5月13日到7月26日,合计不到3个月的时间),不知道这2682度的电是怎么用的,曾三次反应给物业,要求查验时喊上我同去,再打电话反应说已经查验,电表一直在转,漫天收取电费,又不实际说出什么原因。物业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实在过分。
现向领导反应此事:
一、我没有用这么多的电,在二环路居住时一家五口,而且用的是烧电热水器还有空调,两个月交一次电费也就一二百元、最多不到4百,现紫金城居住不到3个月(紫金城的四季恒温5个空调孔同时开放一天也用不到2度电),物业竟收取我1529元的电费,着实存在猫腻,严重有失公平。
二、这种漫天收取费用的行为异常恶劣,须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理,还我一个说法;物业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我正常的情绪,须给予道歉。
市房产局
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目前已查找到问题原因系电表安装时将您和邻居的电表装反,现正在协商解决。
若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可以向颍州区住房保障局投诉,投诉电话:0558-2580202。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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