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似乎是一个伪命题,但这样的事例却大量存在。想想看,一个曾耳鬓厮磨、爱的如胶似漆的妻子(丈夫)突然到纪检、司法部门检举揭发自己的违法行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生体验?法律是否应给婚姻当事人特别保护以彰显婚姻的特别价值。

我们会看到大量的反腐案件中,重要线索得益于妻子、丈夫(前妻、前夫)抑或是情人的检举揭发。当然此类事件能获得普遍的社会支持,原因大都在于被举报者不光侵害社会公义,还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可若是一个普通的家庭,生活经营中有些违规问题,配偶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自己的行为,甚至以此相要挟获得利益,你能接受么?

亦如前几天跳楼丧生的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自称本无任何不忠行为,却因不堪忍受前妻举报违法行为等选择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很多人会为此而惋惜,倘若还活着,法律上能否豁免这样的举报?你的意见是怎样的?

【欢迎下方评论,或提出你的观点】

1. 亲亲得相首匿,应该豁免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豁免

3.一般违法,豁免;刑事犯罪,减轻处罚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