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浙江省委作出决定,授予胡建江同志、追授王飞耀同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胡建江、王飞耀同志学习。

胡建江

胡建江,男,汉族,浙江余姚人,1983年12月出生,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从警11年来,胡建江始终执着和奉献于光荣的人民公安事业,无论担任社区民警,还是从事刑事侦查工作,都干一行专一行,脚踏实地、尽责奉献,在服务社区群众、打击刑事犯罪等方面总结出许多经验,取得了突出业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4月22日凌晨,胡建江在执行公安部部署的毒品目标案件抓捕行动中,被毒贩用匕首刺穿左臂动脉,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凭借顽强意志力追赶160余米,与同事合力制服毒贩,体现了不怕牺牲、除暴安良的英雄精神。

英勇事迹

4月22日凌晨,宁波市公安局对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统一收网。胡建江带队到北仑区柴桥街道河头村,抓捕贩毒嫌疑人石某,他把最危险的正面抓捕任务留给了自己。

4时30分,四周漆黑,抓捕开始。然而,开锁声惊动了刚吸完毒的石某,他突然从屋里冲出逃窜。说时迟、那时快,胡建江一个箭步上前按住石某。石某比胡建江高近一头,身材魁梧,一把10余厘米长的匕首倏地刺来。胡建江躲闪不及,左上臂被刺穿,鲜血喷涌。可他紧追不舍,边追边喊“有刀!”“小心!”“快,快抓住他!”

视线一点点模糊,气息越来越弱,耳畔仿佛能听到鲜血滴地的声音。追出160余米后,他一个鱼跃将石某扑倒。等同事们赶到,他再无力支撑,瘫倒在地,昏迷不醒。

经医生诊断,胡建江的左肱动脉及伴行静脉、正中神经断裂,失血量超过体内总血量的三分之一。

决定指出,学习胡建江、王飞耀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们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的政治品格,把理想信念体现在爱岗敬业的自觉行动上,落实到苦干实干的具体实践中,时刻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困难面前百折不挠,始终站在事业发展最前沿,冲在攻坚克难第一线;学习他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过硬作风,以激情满怀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昂扬锐气,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学习他们一心为公、服务为民的公仆情怀,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始终做党团结凝聚群众的主心骨。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胡建江、王飞耀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生动教材,广泛开展向胡建江、王飞耀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