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8家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57亿元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安蓓)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国家发改委近日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经反垄断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

作为重要的通用塑料原材料之一,PVC被广泛应用在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领域,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据统计,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达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四分之三,其经营行为对PVC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调查显示,2016年3月至12月,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PVC售价。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的6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其它16家涉案企业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微信群中响应、支持上述两家牵头单位发出的涨价提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所有涉案企业均实施了达成的垄断协议。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损害。一是限制了市场竞争,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负担。三是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标题:18家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