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正式对外公布,《方案》指出,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

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可享受政府补助。

补助标准按报废或转出时间分为三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较第一档下调20%、40%。

据了解,该方案所称的“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是指2013年7月1日(不含)以前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运不含黄标车车,

包括轻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载货、重型牵引柴油车。

按照时间先后,淘汰补助标准划分为三个阶段,

分别是2017年9月21日至明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至9月20日,补贴金额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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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政府补助的程序是车主完成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程序后,

通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或实地业务办理网点申请政府补助,

由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北京环境交易所)审核后办理。

此外,车主申请政府补助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