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助贫调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魏所长,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离家出走,儿子不幸病故,家里还有82岁的老母亲要天天伺候,我发生了车祸,腿部骨折,行动不便,现在没钱看病,请你们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啊?”8月15日一大早,南郑县梁山镇石拱村的陈某拄着双拐,一瘸一拐的来到司法所,向正在当班的所长魏军伍讲述着自己的不幸遭遇。

经过仔细了解得知,陈某的帮扶干部在汉中给找了一份工作,下班回家的路上,途径石拱街十字路口,自己骑的电动车与迎面许某的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南郑县交警大队及时现场勘查和处置。徐某将陈某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因陈某胫骨和踝关节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在医院治疗20余天,已花去较多医疗费用。

听完陈某的诉说,魏所长一方面稳定当事人情绪,劝解其不要着急,一方面安排所里经验丰富的司法调解干部,与村调委会、镇上帮扶干部和徐某以及家人取得联系,及时调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肇事者系我镇前锋村贫困户,今年刚参加完高考。父亲外出打工,母亲在家靠外出送饮用水挣一点微薄的收入。高考结束后,本想利用假期的时间帮助母亲一把,却因为忙着送完水回来,着急给下一个客户送水,情急之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情发生后,徐某为此内心纠结,整日寝食难眠,不但给对方造成了伤害,还需要付出昂贵的医药费,也给自己家庭背上沉重的负担,面临开学还需要一大笔的费用,在这关键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实在愧对家人。整天郁郁寡欢、焦愁万分。

在掌握了事情的原委后,随即组织所有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进行现场调解。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善良、通情达理的陈某提出,虽然自己在住院期间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但对方家庭也很贫困,家里的大学生眼前还急需学费,两家都是贫困户,情况差不多,自己看病的钱就不提了,二次手术的费用由徐某承担了就行。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许某一次性支付陈某二次手术费和误工费,陈某也不再因此事向许某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赔偿诉求。

调解结束后,帮扶干部和司法所干部按照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及时帮助徐某申请办理了困难大学生补助资金和助学贷款,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其解决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梁山镇司法所:付晓瑞

梁山镇人民政府:何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