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芜湖县发布《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唯一住房,下同)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下同),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房,每套给子1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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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首套”房认定:期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对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即: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查询证明为依据,现房以地税局完税证明标明首套住宅认定。上述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套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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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事是,本意见中涉及购房奖励补贴的政策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认定时间以在县房管局网上交易系统网签时间(第一次网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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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芜湖县出台的买房现金补贴,确实吸引了一些人的关注,当一二线城市买房越来越难,突然有地方出台这样的政策,确实显得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