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人人车”使用“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等不实的宣传语,以片面性、歧义性语言进行宣传,造成相关公众误解,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虚假宣传,“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将“人人车”起诉到法院,索赔1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瓜子二手车与人人车均是二手车交易平台,两者是竞争关系。此前,因不满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在各大平台宣传中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用语,涉嫌不正当竞争,人人车将瓜子二手车起诉到海淀法院,索赔一亿元。如今,瓜子二手又以人人车的宣传不实,对其进行起诉。两家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掐架”,未尝都是坏事儿。

同行是冤家,一点不假。但是故意找对方茬子,有些“刺”挑的并非是无理取闹。比如,“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用语,尽管并非是新《广告法》的“最好”“最佳”“第一”“唯一”“首选”“顶级”等等这样的“禁用词”,但是,也有明显的诱导意味,也就是玩个文字游戏罢了,而这也就别怨人家挑理,甚至是动用法律武器维权。

你可以挑我的理,我也可以指出你的短处,“人人车”使用“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这样的宣传用语,是否恰当,寻求法律说法未尝不可,这是他人的权利。可以说,即便“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不通过法律渠道讨说法,既然有违规嫌疑,总归有一天也会有别人较真。可以说,这是社会法治精神的彰显。

公众所期待的就是法律能够有一个公平公道的说法。据报道,海淀区人民法院曾下发诉前临时禁令,裁定瓜子二手车即日起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而且,瓜子二手车的广告,也根据要求进行了转变。同样,人人车这样的“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等广告,是否违规,也需要有一个法律权威的说法。

不过,作为二手车交易的两家企业,因是同行,存在竞争在所难免,但是也别忘了“和则生财”的道理。因此,一方面,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广告发布,理应遵从法律规矩行事,切忌自作聪明,打法律的擦边球;另一方面,合理合法的挑刺可行,也别因此玩“阴招”;再者,对于对方的挑刺,应理性对待,切莫就此“结仇恨”。

同样,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对广告也应多上心。比如,“遥遥领先”“全国领先”与“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这样的广告传播广泛,是否合规,相关部门理应早就“心里有谱”,若真不合规就该及早介入,而不是等着有人投诉或起诉来解决。事实上,唯有《广告法》不落空,让市面上流通的广告合乎规矩,才能净化市场环境,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