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讯 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了《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法》,对其罚款14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员罚款13.5万元。

公告指出,银盛支付福建分公司具体包括三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银盛支付福建分公司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规定,处以人民币140万元罚款,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人民币13.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