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宣布成立,定下了这些大事: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中旬,周小川也曾公开表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未来将重点关注四方面问题:

一、影子银行问题

中国监管机构已于两年前开始着手应对这一问题,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许多影子银行业务已回归银行部门,被纳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影子银行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Paul McCulley于2007年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和高杠杆。目前国内的“影子银行”,并非是有多少单独的机构,更多的是阐释一种规避监管的功能。

二、资产管理行业问题

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监管机构针对同一资产管理行为可能有不同的监管规定,因此理顺和精简对资管行业的监管。

三、互联网金融问题

目前中国许多科技公司开始提供金融产品,有些公司取得了牌照,但有些没有任何牌照却仍然提供信贷和支付服务、出售保险产品,这可能会带来竞争问题和金融稳定风险。

四、金融控股公司问题

一些大型私人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牌照,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而我们对这些跨部门交易尚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

以上这些行业,海航创新金融集团多多少少都有涉及。企业要发展,规矩也要遵守。在践行伟大事业的同时,企业的发展也必须高度重视合法合规经营。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让风控、合规工作落到实处呢?

首先,正确认识新监管。

互联网金融市场良莠不齐,一些机构违法经营,骗取广大投资者钱财,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破坏互联网金融的生态环境,损害互联网金融形象。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的风险事件,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加强监管,使那些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行诈骗之实的机构无藏身之地,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更有利于促进合法经营者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利益,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合规与创新并举。

由于地区竞争、地方保护和监管能力差异,各地方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松紧不一,存在一定的监管套利空间。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忽视产品创新,将工作重点放在在不同监管部门和地区之间寻求套利空间上,游走在监管红线边缘,甚至越过红线。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监管套利机会将减少消失,互联网金融机构应树立合规意识,不再玩违规的危险游戏,在合规经营的原则下,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消费者,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上下足功夫,提升竞争力。

第三,加强风险管理。

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重业务发展规模,轻风险管理,片面追求业务扩展速度,甚至想通过做大规模来实现大而不倒。历史事实证明,任何忽视风险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可能持续发展。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监管要求。在完成专项整治之后,监管机构一定会将深化监管,从合规监管走向全面审慎监管,要求监管对象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抵补能力,在行业准入、内控建设、风险计量、资本充足等各方面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并依据监管对象情况事实差别化监管。为了自身发展和满足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学习金融行业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第四,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为了发展业务,未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没有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甚至通过各种手段对产品进行拆分、隐瞒产品风险信息,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一旦产品发生风险,可能引发投资者的群体性事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已成为成熟市场投资者保护与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重要原则和普遍经验。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相匹配的产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合规经营,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有效风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一定会在新监管下开启新起点,迈上新征程,成为金融行业的生力军。

作者:

董爱国 前海航交所风控部 风控总监

杜树峰 前海航交所风控部 合规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