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先生无疑是当代最伟大的“侠圣”了。聂卫平既然可以因他在中日围棋擂台赛上,刮起的那股辉煌的“聂旋风”,担起“棋圣”之名,那么,称金庸为当代“侠圣”恐怕不会有太大的异义。关于金庸的武侠小说。后面还会涉及到,故这里不再展开。还是听听金庸本人是怎样论侠的高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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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武侠小说和京戏、评弹、舞蹈、音乐等等相同,主要作用是求赏心悦目,或是悦耳动听。武侠小说毕竟没有多大艺术价值,如果一定要提得高一点来说,那是求表达一种感情,刻画一种个性,描写人的生活或是生命,和政治思想、宗教意识、科学上的正误、道德上的是非等等,不必求统一或关联。艺术主要是求美、求感动人,其目的既非宣扬真理,也不是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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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是中国小说的一种形式,是西洋小说里面没有的一种形式。中国武侠小说是在长期中,很自然地演变出来的。武侠小说当然与武侠有关,但本身却是小说形式,表面是斗争,精神却是侠士的,有着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大部分内容是以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为主。不过,道德标准是会改变的,以前和现在已有很大的差异,道德标准不可能永远不变。

武侠小说,一方面形式跟中国的古典章回小说类似,第二他写的是中国社会,更重要的,它的价值观念,在传统上能让中国人接受,是非善恶的观念,中国几千年来基本想法没有很大改变,因此,如果武侠小说的情节离谱,一般人在观念上就很难接受。武侠小说的趣味是很重要的,否则读者不看,它的目的也达不到了。现在台湾或香港的武侠小说大多是报上连载的,都不是先写好再出版,即使是先写好再出版,也要争取最大多数的读者。就是其他纯文学作品,像狄更斯的作品,有些在报上连载的也是很重趣味性的,也要注重读者的反应。娱乐性和吸引力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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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观念这点,作者不一定要宣扬一种道德或不道德,大体上它是反映作者个人对社会的价值观念。书中主角常常要面临许多选择,透过这些选择,作者把他的道德观念传播出来。我想,其他戏剧、电影也是如此,例如剧中主角对于要不要离婚,要不要自首等等,每件事选择的时候,总是代表了编剧或作者的选择。当然,如果作者对于当时社会流行的观念不赞成,他也可以作不同的选择。我在<神雕侠侣>中,也提到主角是不是可以和师父恋爱结婚,以当时的社会观念,师生是不可以谈恋爱结婚的,但是现代的观念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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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艺术作品基本上是属于美的范畴,科学与真假有关,道德与善恶有关。小说又和人的关系很直接,不像音乐或绘画与人的关系是间接的。例如一幅小画或贝多芬的音乐,你很难说它是善的或恶的,但小说中有人物,就有价值观念或道德观念。武侠小说本身是很微妙的,它也是一种大众型的产物,要接触千千万万人,如果故意或不知不觉地传播一种对整个社会善良风俗有害的观念,我希望能避免,虽然它属于美的范畴,但是事实上它是对人有影响的。因此,作者要考虑到武侠小说是有千千万万人读。”

1994年10月25日,金庸在北京大学所作的讲演中说:“说到武侠小说,有一位洋人介绍我,说我是写功夫小说的。我就不大喜欢。功夫只是表现形式。打斗不是武侠最主要的部分。侠,是不顾自己生命危险,主持正义。武侠小说是侠义的小说。义,是正当的行为,是团结和谐的关系。譬如中国固有道德观念:朋友妻,不可戏。但是在外国,这是很重要的故事。西方是正面的,对上帝负责,所以个人主义发达。中国是横面的,讲究人际,所以集体、群体发达。义,是中国团结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