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1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0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骆中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8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了2018年第4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核。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公司对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进一步认真、审慎地分析论证。经充分讨论后,公司对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请各位监事审议:

1、调整前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119.49万元,具体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472.14万元,具体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前,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垂直电商平台项目和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的建设,一方面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构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的竞争优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是考虑到外部环境的变化,不再将“垂直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项目”纳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配套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情况,编制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