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示:公司于2017年3月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华英新塘以人民币14,534.00万元通过网上竞拍取得了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和杭州大泓家纺有限公司的土地、厂房及设备。

一、转让概述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华英新塘”)拟公开转让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清镇和临浦镇的原杭州大泓家纺有限公司、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其中,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面积为16922.5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2502.03平方米;杭州大泓家纺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面积为7333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64991.11平方米。

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8】第1007号),上述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物评估值为15,696.47万元。

2、2018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议案》。

3、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交易对方以在公开挂牌程序 确定的交易对象为准,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109执7603号之六、7605号之七),《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0109执7605号之七),以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0109执7603号之六),华英新塘通过网上竞拍取得了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和杭州大泓家纺有限公司的土地、厂房及设备。其中,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面积为16922.5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2502.03平方米;杭州大泓家纺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面积为7333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64991.11平方米,上述房产、土地及设备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4,534.00万元,拍卖价款于2017年4月28日支付完毕。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交易对方以在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象为准。公司将根据公开转让的最终结果,及时披露转让结果信息。

四、公开转让的原因

华英新塘于2017年4月份竞拍取得上述转让资产,但因上述转让地块规划上不能做工业性厂房改造,无法达到在所竞拍地块上扩大生产的目的,因此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拟以整体转让的方式予以处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